行政许可收费

行政许可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擅自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退还非法收取的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实施行政许可依法收取的费用的,予以追缴;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行政收费,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依法履行行政职能的其他组织,为满足特别的行政支出,向与特别支出存在特定关系的行政相对人收取货币的行为。如:工商管理费、过路、过桥费等。一般来讲,行政收费包括行政许可收费。行政许可收费指的是进行申办行政许可事项时收取的费用,例如工商营业执照许可费就是行政许可收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许可特征

1.行政许可是依法申请的行政行为。

2.行政许可的内容是国家一般禁止的活动。

3.行政许可是行政主体赋予行政相对方某种法律资格或法律权利的具体行政行为。

4.行政许可是一种外部行政行为。

5.行政许可是一种要式行政行为。

法律依据

《行政许可法》

第五十八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和对行政许可事项进行监督检查,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不得收费。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行政机关的预算,由本级财政予以保障,按照批准的预算予以核拨。

第五十九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收取费用的,应当按照公布的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所收取的费用必须全部上缴国库,任何机关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截留、挪用、私分或者变相私分。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行政机关返还或者变相返还实施行政许可所收取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