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热与供冷系统的最低保修期限为

该两系统最低保修期限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该时间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是中华人民***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经2000年1月10日国务院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2000年1月30日发布起施行。该条例旨在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的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和国建筑法》制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