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需要了解的日常法律常识有哪些
法律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知法
,
懂法
,
用法
,更是对我们大学生的
基本要求
为了增强浙财学子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将普法宣传带进我们的校园,让法治教育深入我们的心里
今天,小会带着大家来***同学习一些与我们的
生
活相关的法律知识。
01
法律不保护权利上的睡眠者
法律会赋予某些权利以期间,在期间内不行使该权利,该权利就会丧失。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
02
不
要随便在别人提供的空白纸张上签名
《施苏程、方晗民间借贷纠纷案》(2017)最高法民申3858号:“由于在空白合同上签名将会产生授权对方当事人补记合同空白部分内容的法律后果,在本案借款合同中的保证人签名真实的情况下,不管方晗主张的本案借款合同中的借款金额系对方当事人事后补写的主张是否成立,二担保人均应在借款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03
兼职或实习一定要签劳务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
所以,如果遇到黑心单位不签劳务合同,或者是想离职被威胁扣工资时,可以用这条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04
拾得遗失物品需归还原主
根据《民法通则》规定,拾得遗失物、漂流物或失散的饲
养动物,应当归还失主,因此而支出的费用由失主偿还。对于占有他人的遗失物,属于不当得利,遗失人如有证据,可以起诉要求拾得人返还。《刑法》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构成侵占罪。
05
定金和订金的陷阱
“定金”是指当事人约定由一方向对方给付的,作为债权担保的一定数额的货币,它属于一种法律上的担保方式,目的在于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保障债权人的债权得以实现。签合同时,对定金必需以书面形式进行约定,同时还应约定定金的数额和交付期限。给付定金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无权要求另一方返还定金。接受定金的一方如果不履行债务,需向另一方双倍返还债务。债务人履行债务后,依照约定,定金应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而“订金”目前我国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它不具备定金所具有的担保性质,可视为“预付款”,当合同不能履行时,除不可抗力外,应根据双方当事人的过错承担。
大家在消费的时候,也一定要注意“订金”和“定金”的差别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