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为中年人,成年子女死亡,有没有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是什么?

你的意思我完全能够理解,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规定就是规定。比如交通法规定,路边停车的机动车开车门造成交通事故的,由开车门者负全责。那大家完全可以说:后面的车应该注意到这俩车里有人呀,他可能会开车门呀。如果这样,那罗罗缸的事情就扯不明白了,所以法律规定就是规定,开车门者自己小心。

你说的这个问题也很有道理,但是执行起来那罗罗缸的问题就全来了,你说父母年龄不应该设限,那我说好,子女年龄也不能设限。因为现在的夫妻生孩子都比较高龄了,如果一对40岁的夫妇生了孩子,孩子10岁被人害了,你让50岁的父母将来如何?是不是也应该赔偿抚养的责任?!那你想想,中国这么大,什么事情没有呀,必然我们想象不到的问题都会随之而来。所以,法律规定就是规定,只能照着执行,尽管有它的不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