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考试各题目分值和各法分值

每份试卷分值为150分,试卷的具体科目为:

试卷一:综合知识。包括:法理学、法制史、宪法、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职业道德与职业责任;

试卷二: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试卷三:民商事法律制度。包括: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试卷四:实例(案例)分析、司法文书、论述。包括:试卷一、二、三所列科目。

前述试卷一、试卷二、试卷三为机读式选择题;试卷四为笔答式实例(案例)分析题(含法律文书写作)。

一、法理学:

法理学还是在第一卷和第四卷论述题中进行考察,所涉题型为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简答题和论述题。

其中单选为第一卷的第1题到第7题***计考察7分、多选为第51题到第56题***计12分、不定项选择是第91题和第92题两题***计4分、第四卷的第1题20分、第7题论述题选作的第一问为25分,法理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68分(如果考生第四卷第7题选作第二问为43分)。

二、法制史(中国法制史和外国法制史)

法制史依然是考察分值最少的科目之一,所涉题型只有单选题和多选题两种,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8题到第11题以及第13题***计考察5分、多选是第57题到第59题***计6分。法制史部分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11分,是今年司法考试中考察分数最少的一科。

三、宪法

宪法同样是考察分值比较少的科目,今年司法考试中宪法考察了单选、多选和不定项选择三种题型,其中单选是第一卷的第12题、第14题到第18题***计6分,多选题是第60题到第65题***计12分,不定项选择题是第93题和第94题,***计考察4分,宪法学在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22分。

四、经济法

经济法每年考察的分数不太多,属于次重点科目,今年在考试中考察题型还是单选题、多选题和不定项选择题,其中单选题为第一卷的第19题到第28题***计考察10分、多选题为第66题到第77题***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为第95题到第97题***计6分,经济法部分合计考察40分,和2007年考试分值分布一模一样。

五、三国法

三国法(国际法、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在08年司法考试中***考察了44分,与往年大体相同,具体情况如下:

国际法今年在司法考试中***考察了6道单选题(第29题到第34题)***计6分、2道多选题(第78题和第79题)***计4分、1道不定项选择题(第98题)2分,合计考察12分。

国际私法所涉题目为单选题的第35题到第40题及第46题***计7分、多选题的第80题到第82题***计6分、不定项选择题中的第99题考察2分,合计考察了15分。

国际经济法部分考察了5分的单选题(第41题到第45题)、10分的多选题(第83题到第87题)、1道2分的不定项选择题(第100题),合计考察17分。

六、法律职业道德

法律职业道德考察分数历年都是与法制史为伍,是最少的科目,08年考试一***考了13分,分值与以往基本持平,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第四卷第五题的第6问居然考到了一个法律职业道德的问题,按照案例分析题的评分标准,一个小问应该是3分左右,其他的10分就分布在第一卷的单选题和多选题中了,其中单选题第47题到第50题***考4分、多选题第88题到第90题***考6分。

七、刑法

刑法依然是司法考试中考分最多的一个科目,如果考生第四卷选作的是第七题的第二问,那么刑法的分数就达到了103分!法律教育网辅导老师魏敬淼教授说“重者衡重、轻者衡轻”,果然如此。

2008年刑法考察的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案例分析提和论述题,其中卷二单项选择题的第1题到第20题是刑法试题,***考察20分,多选题的第51题到第65题***考察了30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1题到第94题***计考察8分,第四卷第二题分值为20分,第七题第二问25分,合计103分。

八、刑事诉讼法

作为传统重点科目的刑诉法,今年考分和以往也是基本持平的,其中卷二单选题第21题到第38题***考察18分,多选第66题到第79题***考察28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5题到第97题,***考察6分,第四卷第三题分值为20分,刑诉法在2008年司法考试中合计考察72分。

九、行政法

行政法是许多司法考试的考生最为头疼的一个科目,每年的分数都在50-60分,有时甚至更多,2008年司法考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在单选题部分考察了12分(第39题到第50题),多选部分考察22分(第80题到第90题),不定项选择题部分考察6分(第98题到第100题),第四卷的第六题分值为20分,行政法部分合计考察60分,与往年基本持平。

十、民法

民法是2008年司法考试单科分值最高的科目,达到95分(不算第四卷第七题选作第二问)!题型还是传统的单选题、多选题、不定项选择题和案例分析题,其中第三卷单选部分的第1题到第24题***计考察了24分,多选部分的第51题到第68题***计考察36分,不定项选择题部分的第91题到第96题***计考察12分,第四卷第四题第1问到第5问、第7问和第8问考察了20分,第四卷第五题第1问考察3分左右,合计95分。

十一、商法

2008年司法考试商法大幅“贬值”,只有28分,甚至不如经济法考察的分数多,导致商法分值降低的原因是第四卷根本就没有涉及到商法的任何问题,也就是商法部分在卷四很罕见地打了一张“白板”。具体分析商法的考情,第三卷单选题第25题到32题***考8分,多选题第69题到第78题***考20分。

十二、民事诉讼法

民事诉讼法在第三卷单选题第33题到第50题***计考察18分,多选题第79题到第90题***计考察24分,不定项选择题的第97题到第100题***考8分,第四卷第四题第6问分值约为4分,第五题第2问到第5问分值约为15分,合计考察69分。

从上述分析我们可以看出,司法考试的重点还是三大实体法和三大诉讼法,也就是民法、民诉、刑法、刑诉、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这和法律教育网的辅导老师所对考生的提醒是一致的,“重点永远是重点”,“得民刑者得司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