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工资和个税工资必须一样吗
法律主观:
所得税分 企业所得税 和 个人所得税 两种,相关法律又是如何规定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的呢?企业所得税的计算标准与个人所得税是否一样呢?下面 网 小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企业年金 个人所得税征缴计算 个人所得税征缴规定 1、关于年金,主要是针对企业缴纳的部分,要依法计算 个税 ,但是不是加入工资计税,而是单独计算个税。具体规定如下: 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计入个人账户的部分: (1)按月缴纳企业缴费的,视为个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与正常工资、薪金合并),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算当期应纳个人所得税款,并由企业在缴费时代扣代缴。应 纳税 额=年金的企业缴费×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2)对企业按季度、半年或年度缴纳企业缴费的,在计税时不得还原至所属月份,均作为一个月的工资、薪金,不扣除任何费用,按照适用税率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 2、企业年金的企业缴费部分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时,当月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与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之和未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3、个人当月工资薪金所得低于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但加上计入个人年金账户的企业缴费后超过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的,其超过部分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另外,你单位目前尚未建立个人账户,只是在账面反映该项目,暂不需要计算缴纳个税,个税是在员工取得所得时才扣缴的。 企业年金个人所得税扣缴的计算方法 根据某企业例子计算如下: (一)、甲单位企业年金单位缴费部分按职工2015年度工资总额的5%标准计算,按月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未超过年金试行办法的标准,属于符合国家政策规定,单位缴纳计入个人账户部分,个人暂不纳税。 (二)、3人当月工资计税: 1、年金个人缴费的税前扣除限额分别为:41480÷12×3×4%=414.80(元)。 2、3人按本人2015年度工资总额的1.25%标准计算,2016年1月计入职工企业年金个人账户的扣项为: 大强:450000×1.25%÷12=468.75(元)(超过414.80的部分,不可以扣除)。 中强:140000×1.25%÷12=145.83(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小强:60000×1.25%÷12=62.5(元)(未超过扣除限额,可以据实扣除)。 注:以上计算仅供参考,不作为实际税收标准。 企业年金企业所得税扣税标准 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2004]第20号),企业年金的缴费额度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十二分之一。 企业缴纳的年金在计算缴纳所得税时能否扣除?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企业缴纳的补充 养老保险 费、补充 医疗保险 费,在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范围内,准予扣除。补充养老保险即企业年金,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与基本养老以及个人的商业养老保险***同构成养老保障的三大支柱。作为养老保险的补充,企业年金由企业方和员工方***同缴费构成。基本养老是强制性的,任何企业都必须执行,且允许税前扣除。而企业年金却是企业自愿的,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建立年金制度。《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27号)规定:"自2008年1月1日起,企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在本企业任职或者受雇的全体员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险费,分别在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5%标准内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超过的部分不予扣除"。 《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八条规定,企业缴费每年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的十二分之一,企业和职工个人缴费合计一般不超过本企业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六分之一。另外,由于企业年金采取的是自愿的原则,并不一定涉及所有职工。因此,企业所得税只能根据已纳入企业年金范围的职工的工资总额这个基数计算扣除。 示例 某企业有员工200人,2015年度工资总额为960万元。企业如果为全体员工缴纳年金,缴纳额应不超过960×1÷12=8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企业年金为960×5%=48(万元),企业缴纳了80万元的年金,则有80-48=32(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如按照自愿原则,企业只有150人缴纳企业年金,150人的工资总额为720万元,缴纳额应不超过720×1÷12=60(万元),允许税前扣除的企业年金为720×5%=36(万元),企业缴纳了60万元的年金,则有60-36=24(万元)不得税前扣除。因此,企业2015年缴纳的年应该以2014年工资的5%计算。 以上便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知识,相信大家通过以上知识都已经对此有了大致的了解,如果您还遇到什么较为复杂的法律问题,欢迎登陆网进行 律师在线 咨询。
法律客观: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内资企业和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纳税人范围比公司所得税大。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1)国有企业;(2)集体企业;(3)私营企业;(4)联营企业;(5)股份制企业;(6)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企业所得税是指对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企业(居民企业及非居民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其生产经营所得为课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所得税。作为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应依照《中华人民***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个人独资企业及合伙企业除外。二、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即所有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中华人民***和国境内的内资企业或其他组织,包括以下6类: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是指按国家规定注册、登记的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依法注册、登记的,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独立经济核算是指同时具备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等条件。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使用本法,这两类企业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避免重复征税。三、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所得。包括销售货物所得、提供劳务所得、转让财产所得、股息红利所得、利息所得、租金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接受捐赠所得和其他所得。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尽管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但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方式,包括免税、减税、加计扣除、加速折旧、减计收入、税额抵免等,因此,如果企业希望减免税收,可以通过一些合法途径为其公司减轻税收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