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废除死刑的历史概况
德国与死刑的较量,其实在4个世纪前就已开始。中世纪的死刑残忍、公开,被认为能够惩罚人的灵魂。到17世纪初,受到启蒙运动影响的刑法理论家,开始质疑死刑的理性和惩戒价值,主张代之以改过迁善和监禁。随科学发展出现的世俗化和理性主义,重塑了对身体和灵魂的理解,而让人们把注意力放到对此世生命价值的关注。
更重要的是,启蒙时期还让人们开始了解精神疾病的存在,以及对面包价格和犯罪率之间的关系(雨果《悲惨世界》中的冉阿让偷面包被判处5年徒刑,是启蒙时代之前的常见判决),这些都让人们意识到犯罪并非自由道德选择的结果。一些开明的欧洲国家元首,包括18世纪后半叶哈布斯堡王朝的约瑟夫二世在内,甚至废除了死刑。
1794年普鲁士的普通法法典,被史学家视为“启蒙思想在刑法中的总结”。这部法典废除了身体刑罚,并减少了死刑的适用范围。公开处决死刑犯的传统也终止了。在19世纪40年代,在资产阶级当中有了激烈的废死之争论。虽然1851年普鲁士刑法法典这样的新法典依旧没有废除死刑,这些争论却的确带来了司法界更多对谨慎和公正的考虑,并出现了更多将死刑转为无期徒刑的案例。
财产犯罪——只要不涉及杀人,就不再被判死刑。到19世纪中,处决索性停止了。在1868年到1878年的普鲁士,没有出现一场处决。
但是启蒙者没能继续爬上理想的阶梯,德国废除死刑的斗争从1978年开始了大转折:强人俾斯麦重兴了普鲁士的死刑传统,处死了一位密谋行刺德皇的水管工。死刑是信仰“铁与血”的俾斯麦统一和振兴德国的雄心必不可少的工具,当然还伴随其他严刑重典。因为他的对手、左派的社会民主党也支持废死,俾斯麦把支持死刑与反对社会民主党联系起来,获得恐惧左派的民众支持。
废死成了自由主义和左派的标杆,而支持死刑则成了支持主权、权威、反对自由主义信条(如宽容、参与和个人自由等)的象征。废留死刑之争由此偏离了刑法伦理讨论,沦为了各政治派别之争。
此后的魏玛***和国继续了这场争论,主张废除死刑自由派做出妥协,没能坚持在宪法中废除死刑。很快,纳粹的第三帝国就把死刑的用途“自由地”扩展了。
事实上,俾斯麦的胜利不仅标志了自由主义的失败,也恰好与一种新的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崛起同步。启蒙和遮蔽启蒙的努力总是先后并行,虽然世俗化-理性化让人们放弃了以死刑惩罚灵魂的念头,19世纪90年代,优生学和犯罪遗传论的理论又给支持死刑赋予了世俗化-理性化的新缘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