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必须事实全部清楚,才可以判决。
法律主观:
人民法院对案件审理后可以作出的判决有哪些 法庭经过对案件的审理,根据已经查明的有关事实、证据和法律规定,可以区分不同情况作出以下几种判决: 1、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法庭经过审理,如果各种证据经过查实以后充分证明了被告人的有罪行为,并且依照法律规定这种有罪行为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则应当对被告人作出有罪的判决。这种判决应当包括被告人犯了什么罪、对被告人处以何种刑罚以及刑罚的具体内容等等。 2、对于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如果法庭经过审理,认定被告人被指控的犯罪行为不存在,或者是被告人被指控的行为虽然存在,依照法律的规定不构成犯罪的,应当对被告人作出无罪判决。 3、对于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检察机关或者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指控被告人有罪,法院判决被告人有罪,都要有确实充分的证据,以保证决不冤枉一个好人。 如果 公诉 人或者自诉人不能提供足够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而只是怀疑被告人或者推断被告人有罪,或者只是证明被告人有可能犯有某项罪行,人民法院不能判决被告人有罪,也不能因被告人有可能犯罪而长期将案件挂起来,不作出结论。 对于那些证据不足的案件,应当宣告被告人无罪,并及时放人;不能长期关押待查。如果在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无罪之后,侦查机关又取得了被告人有罪的证据,可以另行起诉,人民法院可以重新审理。 为了更好地帮您解决问题,您可以通过网委托当地有经验的律师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使您的合法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护。
法律客观:《行政诉讼法》第五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行政诉讼法》第六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行政诉讼法》第七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度。 《行政诉讼法》第八条 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