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法考客观题国际私法-多项选择题5.31

一、多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正确答案,多选、少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

1.中国甲公司与外国乙公司在合同中约定,合同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仲裁地在北京。双方未约定仲裁规则及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对此,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2014/一/79)

A.如当事人对仲裁协议效力有争议,提请所选仲裁机构解决的,应在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

B.如当事人将仲裁协议效力的争议诉至中国法院,应适用中国法

C.如仲裁协议有效,应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

D.如仲裁协议有效,仲裁中申请人可申请更改仲裁请求,仲裁庭不能拒绝

参考答案

1.考点仲裁协议的效力;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

答案ABC

解析:根据《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仲裁规则》(以下简称《贸仲规则》)第六条第四项规定,当事人对仲裁协议及/或仲裁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在仲裁庭首次开庭前书面提出。A项正确,当选。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仲裁协议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仲裁机构所在地法律或者仲裁地法律?。本题中,仲裁机构及仲裁地均指向中国。B项正确,当选。

在涉外仲裁中,当事人可以约定选择仲裁规则,当事人未做约定的,应适用提交的仲裁机构的仲裁规则。故?如仲裁协议有效,应适用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的仲裁规则仲裁?是正确的。C项正确,当选。

根据《贸仲规则》第十七条规定,申请人可以申请对其仲裁请求更改,被申请人也可以申请对其反请求进行更改,但是仲裁庭认为其提出更改的时间过迟而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可以拒绝其更改请求。D项称?仲裁庭不能拒绝?过于绝对,没有考虑?提出更改的时间过迟而影响仲裁程序正常进行?的情况。D项错误,不当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