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版权法的美国版权登记
美国版权法是美国国会发布的第一部版权法是1790年版权法,这部法律保障作者14年出版“地图、图表和书籍”的专权,此后假如作者还活着的话他可以继续延长14年这个专权。这部法律没有规定其它作品如音乐创作、报纸的版权,它特别注明不禁止拷贝外国作家的作品。当时大多数作品没有申请版权:从1790年到1799年在美国出版了1.3万部作品,只有556受版权保护。
美国版权登记
作品首先在美国境内出版的,在美国享有著作权。在美国境外出版的作品,根据其所属国同美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享有著作权,亦受美国法律保护。美国版权登记,是提出侵权诉讼的前提条件,作品只有进行版权登记之后,方可对某些侵权行为进行诉讼并获得法定赔偿。
登记种类
1、文字
2、口述
3、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
4、美术、建筑
5、摄影作品
6、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
7、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和模型
8、计算机软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
所需资料
1、法人申请:营业执照或商业登记证复印件
2、自然人申请: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创作人身份证明文件
3、申请表(须由申请人签署)
4、创作人名称及地址
5、作品说明书(作品名称、类型、完成日期及发表状况等)
6、委托书
7、其他需出具的资料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