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民的最基本权利?

公民的一项基本政治权利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法律规定,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法律依据

《宪法》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

中华人民***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