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宇、张碧晨未婚生子的法律警示

近日,网曝华晨宇、张碧晨未婚生子,孩子一岁了。对此,华晨宇回应:“是的,我们是有一个孩子。

娱乐 圈从来不缺新闻,刚刚看过郑爽张恒,还没隔夜,又是华晨宇与张碧晨生子之事曝了起来。但正好与前者截然相反,前面一对在网络上相互谩骂,各大媒体纷纷跟进,痛批其中的不法行为,其中,连家长都跟着掺乎,而后者一对却相互心疼,彼此牵挂,实属不易,但在伦理道德和法律层面上同样不值得提倡。

华晨宇工作室称两人将在无婚姻关系前提下***同抚养孩子 ,其实这是一句废话,粉丝们也别以为这是多么高尚的承诺,此条在法律上,无论是旧的《婚姻法》还是刚刚实施的《民法典》都有规定。

大同法制网从来不当吃瓜群众,从法律角度分析,没有明星一说,只有男和女。非婚同居并产下一子,张碧晨成为法定意义上的母亲,而华晨宇成为法定意义上的父亲。孩子是男女双方在未婚同居期间出生,属于非婚生子女,从法律的角度讲,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一样,父母都有抚养的义务。

民法典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而对于未来财产的继承, 华晨宇方面应该也要做好准备,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也就是将来在财产分配上,这个非婚的孩子仍然有同样的权益。

两个明星的事晒了出来,他们目前也有好的能力来抚养,但 社会 上仍有许多有此经历的人,也有 同样的故事。大同法制网在此提醒,没有达到婚姻条件,尽量不是未婚先孕,这是对自己负责,更是对孩子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