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一审获刑七个月,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法院认为罗昌平侵害了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

罗昌平为了博人眼球,竟然亵渎,诋毁英雄烈士,引起公愤。志愿军的英勇事迹是我们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们的大义凌然的精神,值得每一位国人敬仰和发扬光大,绝不允许任何人辱蔑。作为一名还算的上有名气的媒体人,对英烈们没有丝毫的敬畏感,反而发布一些侮辱英烈的言论,是每一位正直国人都不答应的。

罗昌平侵害英烈名誉

罗昌平是一位媒体人,2021年10月,他在住所观看热度飙升的电影《长津湖》。看完后在个人微博账号上发布了帖子,内容都是侮辱英烈们的言词,而且这些帖子高达九篇之多。有网友看到后非常气愤,于是举报了他。此时,他发的帖子已经有上万人阅读,评论和转发。随后,平台按照公***约定对他所发的帖子进行了处理。他曾经因为发表不当言论已经被平台多次处置。

一审获刑七个月

接到网友报警后,警方传唤了他。随后他在各网络平台发布了道歉声明,并且投案自首。事到如今,罗昌平发布的侮辱先烈的言行已经在社会上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这起引起公愤的案件,罗昌平不被制裁不足以平民愤,而且也是法律所不容许的。

最终经过法院判决,鉴于他能够积极投案自首,而且认罪认罚,愿意用赔偿金用作宣传抗美援朝烈士精神事迹纪念等宣传,综合考量,罗昌平被判七个月的刑期。

法院的判决依据是什么?

罗昌平涉嫌侮辱抗美援朝的英雄烈士,损害了公***秩序和公***利益,而且情节特别严重。因此,被法院以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和荣誉罪判处有期徒刑,并在网络和媒体上进行公开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