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法律文书写作问题
法律文书写作的几点思考
一、综述
法律文书是法律文书写作者法律思维、理念以及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体现,或者说们将适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以及我们的法律思维和法学理念呈现的过程就是法律文书写。此外,还要注意法律文书作为一种专门的文书尤其特殊的格式规定,这样便可以在实际的司法实践中提高司法效率以及促进司法的规范化运作。由此可见,法律文书写作不是一门单纯的技术,更准确的说法律文书只是一种表现形式而已,因此要想写好法律文书更关键的是在执笔写法律文书的背后下功夫,既要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体系,训练自己运用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养成良好的法律思维方法和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
在具备以上条件之后,遇到具体案件要写法律文书时再按照既定的格式进行就完全可以了。结合法律文书学课堂所学以及自己的思考,我将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具体谈一下法律文书的写作。
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的准备
(一)进行深入全面的法律调研
此处所谈的法律调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在实际从事法律职业的过程中,遇到一个案子要确定所办理案子的案由,也即是明白所办理案件的法律关系的归属;
其次,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整理该案的书面资料,并且将这些收集的资料进行编排,制作一个案件资料目录,该目录可包括序号、收集时间、资料来源、内容、证明目的或者说明对象、页码等项目;第三,提炼案件事实。通过对以上案件资料的全面深入的阅读,达到对案件事实有一个深入全面精准的把握,对案件事实客观真实全面把握也是后面写法律文书所要求的实质性的内容;
第四、
确认当事人的请求。
对于当事人的请求必须经过我们法律人的思维进行重新梳理与确认,因为当事人可能不懂法律,对于他们提出的请求有的可能在法律上得不到支持,也会出现在法律上应有的权利要求由于当事人的疏忽或者其他原因没能提出请求等等,所以才需要我们法律职业人对当事人的请求进行确认;
第五、进行法律检索。
有了对案件事实的了解以及当事人的请求,就需要在法律上寻找支持当事人请求的依据,这就是法律检索。法律检索的途径可包括网络、专业的数据库、图书馆的书本文献,检索出来的支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依据包括: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规章、地方法规,甚至在某些时候当法律依据不足或者空白时还需要查询与所办理案件相关的案件信息以及与此相关的相关学说。
第六、
进行法律研究。
通过对所办理案件法律法规的全面到位的检索,对所检索的法律法规进行深入的研究,
力求做到对法律依据的十分准确的理解,唯有这样才能对案件的法律适用进行精准的选择和定位,提升后来的法律文书写作的质量和案件胜诉的可能性。
第七、
形成书面意见或者结论。当案件纠纷解决的法律依据锁定之后,就可以暂时写成一份书面的法律意见或者结论性的东西。这个书面的具有阶段性成果性的东西可以是法律调研报告、法律意见书、法律咨询书,如果要将这个阶段性的成果投入到法律事务中进行实际运用则最好以咨询书的形式呈现出来,这样不至于承担较为严重的法律后果。
(二)制定成效明显务实的诉讼策略
从某种意义上讲,法律文书也是启动诉讼程序的工具,在司法实务中要想取得案件办理的实际效果,不但要在实体上出谋划策,精打细算,而且也往往能在程序上出奇制胜,
并且随着国家法治程序意识的增强,后者在实务办案中受重视的程度也在不断的提升。
比如,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之间的转换,调节期间的灵活变动,举证期间的延长、申请案外人参加诉讼等等,运用得当就能很好地为当事人的利益服务。当然,不同的诉讼程序的选择也一定会在书写法律文书上得到体现,因此,在书写法律文书前确定所选的诉讼程序也是必要的准备。
三、执笔书面法律文书
当书写法律文书的准备工作都做好之后,就可以动手写法律文书了,只是就如开始综述部分所讲的,法律文书作为一种特殊的司法文书,它不同于一般的书面材料,法律文书的书写要求按照不同的文书所要求的具体格式展开,讲求格式的规范,但这毕竟是一个形式要求,在形式上合乎规范之后,再将以上准备阶段已经准备好的事实部分,法律理由部分,恰当地运用在法律文书中,并且还要记住书写法律文书的语言要求不同于一般用语,法律文书的语言选择需要客观、中肯、准确,句式以叙述为主,我想将以上几点都注意到了,那么在实务中再不断地加以训练就能写出高档次的优秀的法律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