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是多少

旬邑疫情防控咨询电话是029-34613034。

旬邑疫情防控政策如下:

1、是强化口岸疫情防控。县市场局、县邮政局等部门要强化进口冷链食品和高风险非冷链货物风险防范,切断物传人链条;

2、是强化入境人员全流程闭环管理。县卫健局、各镇办要严格落实入境人员管理措施,加强从进入县境、卫生检疫、核酸检测、转运分流、隔离观察到居家健康监测等全流程闭环管理。在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的第1、2、3、5、7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严格不外出,第1天、第3天各开展一次核酸检测,镇办、社区(村)要组织专人负责落实相关管理措施。对于解除集中隔离后跨区域返回居住地的入境人员,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在接到由入境地通过疫情防控管理平台推送的返程信息后,要及时做好衔接,安排专人对接具体返回行程,落实“两站一场”、各交通卡口查验服务点闭环转运和后续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六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传染病防治及其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

军队的传染病防治工作,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卫生主管部门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承担传染病监测、预测、流行病学调查、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工作。

医疗机构承担与医疗救治有关的传染病防治工作和责任区域内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城市社区和农村基层医疗机构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城市社区、农村基层相应的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