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学理论都有什么?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啊 10分
最早的是龙勃罗梭的天生犯罪人理论,他是犯罪的鼻祖,之后他的三个徒弟,具体工么名字我给忘了,“意大利三杰”,贝卡利亚虽是刑法的鼻祖,他的理论也涉及很多犯罪学问题,之后出现很理论,和社会学理论相结合。具体我就说不全面了!
西方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主要有:理性选择理论,犯罪的生物学理论,犯罪的心理学理论,社会学习理论, 社会示范理论,社会控制理论, 标签理论,冲突理论与批判犯罪学, 社会支持理论,整合性犯罪理论
犯罪学(Criminology),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
犯罪学有哪些理论 预防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心智不成熟。青少年是介于童年和成年之间的一个阶段,这一时期的特点主要表现为:心理不稳定,对社会现象的认识直观、肤浅,容易受到他人的影响,抵御诱惑能力差;在处理问题时,缺乏冷静的思考和理智的分析,容易走极端,形成错误的结论,导致错误的行为。此外青少年时期,也是人生的生理发育期,身体机能的发育成熟对青少年的心理、情绪、行为等各方面都将产生深刻的影响。尤其是生理成熟与心理成熟的不同步,导致了心理和生理发展上的不平衡,从而形成了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生理因素。
犯罪学专业的介绍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在国外已经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在中国,犯罪学作为独立学科的形成,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初期。1992年4月中国犯罪学研究会的成立,标志着我国的犯罪学研究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迅速,在这一时期,各种刑事犯罪活动成为深化改革开放的消极因素和破坏力量。重大刑事犯罪,诸如金融犯罪、毒品犯罪、团伙与黑社会组织犯罪等都出现了新的特点,并有进一步严重化的趋势,加强犯罪学理论的研究和犯罪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可谓迫在眉睫。与此同时,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入发展,各种犯罪还将发生新的变化,出现新的特点,也还会出现新的犯罪形式。这也为犯罪学理论研究提出了许多更深的研究课题。
犯罪社会学的主要理论
西方犯罪社会学围绕犯罪原因问题形成了多种不同的理论,其中主要有: 1939年由美国学者E.H.萨瑟兰提出。他认为人的犯罪和其他异常行为并非生来就会的,而是通过随异交往学来的。一个人由于与有犯罪倾向的个人或群体之间经常和密切交往,通过文化传播过程学会了犯罪。犯罪的可能性取决于他的年龄,与别人接触的强度,以及与守法者和违法者接触的比率。西方学者还从社会冲突、等方面解释犯罪行为。苏联的犯罪社会学肯定社会因素是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并致力于提出具体的预防措施。
犯罪学讲什么的
犯罪学,是一门以犯罪现象为研究对象的学科。广义上还包括专门寻找犯罪行为出现的实际原因,以提供一个方法减轻犯罪行为对社会的影响。相关的犯罪研究也会发表社会与 *** 对犯罪标准和反应。犯罪学属于行为科学,特别着重于社会学和心理学层面上的研究,和法律、法学一样。在1885年,意大利的法学教授加罗法洛(Raffaele Garofalo)创造了“犯罪学”这个专有名词(即意大利语中的“criminologia”),约同一时间法国人类学者托皮纳德(Paul Topinard)首次应用犯罪学于法国(即法语中的“criminologie”)。
把犯罪和犯罪者作为整体进行分析综合研究,探索犯罪发生的原因及其规律,称犯罪原因学,也就是狭义的犯罪学。研究犯罪原因及其规律 ,是为了有效地处理和预防犯罪,从而又须寻求相应而有效的犯罪对策,以此为目的进行研究的称为刑事政策学。广义的犯罪学包括犯罪原因论和犯罪对策论。英美各国的犯罪学主要从广义,欧陆各国学者多从狭义,日本学者不常用犯罪学而用刑事学一词,倾向于广义。
在我国大陆地区,无论理论研究还是实际操作范围,犯罪学隶属于法学,属刑事法学方向。
犯罪心理学的理论流派有哪几种
(1)犯罪的生物学理论;
(2)犯罪的心理学理论;
(3)犯罪的社会学理论;
(4)人格理论;
(5)行为主义理论;
(6)社会学习理论;
(7)认知与道德发展理论。
犯罪学的哪些内容可以应用到生活中
.统计学理论应用于犯罪学研究上,首推意大利犯罪学家菲利
通过早年对法国刑事统计及意大利监狱、精神病院的研究,菲利提出了他的犯罪分类理论。菲利将犯罪人分为五类:①天生犯罪人。指龙勃罗梭认为自己已经识别出来的那种各代遗传类型②精神病犯罪人。指“患有某种精神病的临床形态,甚至连我们的现行刑法也予以承认的人”。{ ③偶然犯罪人。又称“机会犯罪人”,指“没有任何先天固有的和后天获得的犯罪倾向,由于经受不住个人状况以及自然和社会环境的诱惑而犯罪的人。”④ *** 犯罪人。这类犯罪人一般都是过去表现良好、有正常的道德品质、多血质并且容易激动和过分敏感的人。⑤习惯性犯罪人。是由于在恶劣的社会环境中养成的习惯而犯罪的人。此外,菲利还对“天生犯罪人”与“偶然犯罪人”、“ *** 犯罪人”在形成原因方面的区别进行的说明,但同时又强调,各种犯罪人划分的标准是相对的,仅仅存在程度和模式的不同。
2.犯罪原因三元论 。通过对法国犯罪统计资料的分析,菲利拓展了龙勃罗梭的犯罪原因理论,并在《对1826-1878年间法国犯罪的研究》一文中,首次对其犯罪原因三元论做出概括。菲利将人类的犯罪原因概括为三个方面,即人类学因素(个人因素)、自然因素、社会因素:①人类学因素。包括罪犯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个人状况。②犯罪的自然因素。是指气候、土壤状况、昼夜的相对长度、四季、平均温度和气象情况及农业状况。③犯罪的社会因素。包括人口密集、公***舆论、公***态度、宗教、家庭情况、教育制度、工业状况、酗酒情况、经济和政治状况、公***管理、、、一般立法情况、民事和刑事法律制度等。此外,关于犯罪原因理论,菲利还指出:第一,各因素是互相联系的,犯罪是各因素互相作用的结果;第二,三因素在犯罪自然形成过程中,对于不同类型的犯罪人具有各自不同的相对作用;第三,三因素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是社会因素。
3.犯罪饱和法则{ 。犯罪饱和法则是菲利在化学中的饱和定律的启发下,根据他对犯罪统计资料的研究提出的。围绕统计资料论证的“犯罪饱和法则”包括以下内容:①一定自然、社会因素作用下的犯罪现象的发生是绝对的,一般情况下,犯罪数量保持相对稳定,当主要由一种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减少时,由另一因素决定的犯罪数目将增多;在饥荒、经济危机等异常情况发生时,原有的波动模式受到冲击,产生短暂的“犯罪过度饱和”。②将个人因素置于整个社会大环境下时,它的变化微弱到可以忽略不计,而自然因素本身不具有规律性,因此决定犯罪周期性变化的只能是社会因素。③尽管犯罪呈现出周期性波动的现象,但是伴随社会环境的变化,犯罪表现出周期性的增长趋势。
实证派犯罪学与古典犯罪学的区别有哪些
古典犯罪学派与实证犯罪学派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一、研究方法上的差异
(一)古典学派用思辨的方法和演绎的方法进行研究,把启蒙思想家甚至更早的思想家们提出的理论观点作为大前提,使用三段论的逻辑思维方法,推论出当时的立法规定和司法实践的不合理性和非正义性,演绎出自己的结论或观点;而实证学派则采用实证的(经验的)方法和归纳的方法把实际存在的客观事实作为理论的基础,从对客观事实的调查研究中归纳出自己的观点。正像菲利所说的:“对我们来说,实验(即归纳)是所有知识的关键;对古典学派来说,一切都是从逻辑演绎和传统观念中得出来的。对他们来说,事实应当让位于三段论(演绎法);对我们来说,事实有决定性作用,没有知识就不能进行推论。对他们来说,科学仅仅需要纸张、笔、墨水,其他的则来自充满了大量书本知识的大脑,而那些书本也是用同样的方式产生的。对我们来说,科学要求长期地逐个检验事实,评价事实,获得他们的***同特征,从它们中抽取中心概念。对他们来说,演绎法或轶事法足以推翻通过多年的观察收集的大量事实;对我们来说,情况正好相反。”
(二)古典学派主张自由意志论,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犯罪行为是个人自由意愿选择的结果;而实证学派主张决定论,承认一切事物都存在因果决定性,犯罪行为是由一定的因素决定的,而不是纯粹的个人自由选择的结果。菲利指出:“古典学派和一般民众均认为,犯罪含有道德上的罪过,因为犯罪者背弃道德正轨而走上犯罪歧途均为个人自由意志所选择,因此,应该以相应的刑罚对其进行制裁,这是迄今为止最流行的犯罪观念……相反,实证派犯罪学主张,犯罪人犯罪并非出于自愿;一个人要成为罪犯,就必须使自己永久地或暂时地置身于这样一种人的物质和精神状态,并生活在从内部和外部促使他走向犯罪的那种因果关系链条的环境中。我认为这就是我的结论,也是我们实证派犯罪学在主要原则上与古典学派根本不同或者相反的研究方法。”2 (三)古典学派采用犯罪的法律定义;而实证学派并没有采用法律上对犯罪所下的定义,他们或者创立新的明确的犯罪概念及定义,例如,加罗法洛的“自然犯罪”;或者没有提出明确的犯罪定义,而是比较含糊地使用犯罪一词,把一切危害社会的行为都包括在犯罪之中。
二、基础理论上的差异 (一)两大学派对于“人”的假设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每个人都有自由意志,该派主张人有从理性出发明白社会中的是非善恶、徒善远恶,从而使自己的行为合乎社会规范和社会道义,即理性人的假设;犯罪实证学派认为理性人假设是一个毫无根据的虚构的神话,认为人的行为是受生理、心理等个人和社会原因***同作用的结果,人是根据社会实践经验、内心体验和个人偏好出发的经验人。 (二)两大学派的价值观不同。犯罪古典学派认为,意志自由、理性是人性的基础,因此,人任何时候都只能作为目的,而不能主要作为实现其他目的的手段。由此形成了犯罪古典学派的自由主义和个人本位的世界观。而实证犯罪学派由于否定人的意志自由,重点关注的是具有反社会人格的犯罪人对社会的严重威胁,自然而然地将保护的重点放在被犯罪所侵害的社会上。 (三)两大学派对于刑法的评价对象的认定不同。犯罪古典学派基于客观主义立场,认为每个罪犯都是有自由意志的理性人,犯罪行为是由其主观意思发动的,因此,行为和结果形成的社会危害性应成为刑法评价的对象。而刑事实证学 行为人本身应成为刑罚的对象。该派著名学者李斯特提出了“应受惩罚的不是行为,而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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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晶魔杖是法师的主要武器,它是加回蓝的,装备后每次回蓝13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