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以下哪项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的食品安全法定职责和义务:
1.持证经营,保持经营场所和条件持续符合食品安全要求
2.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明确各岗位食品安全责任
3.组织职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规范其经营行为
4.组织职工进行健康检查,及时调离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或病症的人员
法律分析: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履行严格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过程控制要求的法定义务。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制定并实施原料控制要求,不得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倡导餐饮服务提供者公开加工过程,公示食品原料及其来源等信息。餐饮服务提供者在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本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规定情形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
《中华人民***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等设施、设备;定期清洗、校验保温设施及冷藏、冷冻设施。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按照要求对餐具、饮具进行清洗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具、饮具;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清洗消毒餐具、饮具的,应当委托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
《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从事餐饮服务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餐饮服务提供者),不适用于食品摊贩和为餐饮服务提供者提供食品半成品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