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遗产为家庭***有财产,该如何分割
法律分析:1、当家庭成员只有夫妻二人时,家庭的全部***有财产就有夫妻***同***有的财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时,***同财产中的二分之一份额就是死者的遗产。夫妻一方死亡开始继承时,也只能继承这部分遗产,而不能把夫妻***同所有的财产统统作为死者一方的遗产来继承。但在区分遗产与夫妻***有财产时,也应当分清夫妻个人财产与夫妻***有财产的界限。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规定了夫妻***同所有财产,如房屋、存款、衣物、生活用品、图书资料等;婚前接受的赠与、遗嘱或继承的财产;婚前各自为结婚准备的物品;复、转军人的复、转费、医疗费等,在婚后约定为个人财产的,就不应按夫妻***同财产来处理,如无事选约定,应按夫妻***同财产处理。
2、在家庭成员中除夫妻之外还有子女,在区分遗产与家庭***有财产时应注意:
未成年子女的生活用品,通过创作获得报酬或奖励物品以及通过接受赠与、遗赠和继承等方式所获得的财产,其所有权应属于未成年子女的,只是暂由父母代理。当其父母死亡,对其遗产进行分割时,应当将未成年子女的财产同父母的遗产区分开,不能作为父母的遗产来分割。
对于早已参加工作(劳动),并直接参与了家庭***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当肯定他们对家庭***有财产的权利。在父母死亡并确定其遗产范围时,应从***同***有的家庭财产中将直接参与家庭***有财产积累的子女应得的份额划分出来,不要以父母的遗产业分割。
把被继承人生前所欠的个人债务同整个家庭所欠的***同债务区分开。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纯用于其个人的债务,属于被继承人生前个人债务,应列入其遗产之中,用被继承人遗产中的其他财产权利偿付,但虽以被继承人名义欠下的债务确用于全家的***同需要,则属于家庭的***同债务,应用家庭***有财产来清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 夫妻***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产在家庭***有财产之中的,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分出他人的财产。
第一千一百五十六条 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有等方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