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情况怎么样了
在美国历史上还从未出现过不承认选举结果的情况。因为在美国选举程序之下,并非是由一方承认或者否认选举委员会的结果来确认的。最终结果涉及到美国国会,还可能会涉及到最高法院。
美国大选结果的确认是一个复杂的程序,这个程序保障了若出现争议时,基本都会解决。
选民选举选举人,这是第一个阶段,虽然能够基本确认大选结果,但是并非最终的结果。通常争议也是出现在这一阶段,一方对于单个州的计票提出异议,解决争议的关键就是依据选举规则或者重新计票,或者诉讼。
比如2000年的大选,戈尔与小布什就佛罗里达州的重新计票问题出现争议,最终最高法院支持了小布什,不在重新计票。如果采用重新计票,那么将会随着计票方法的该变,结果也可能将会改变,那么对于美国宪政体制所代来的冲击是非常大的。戈尔认清事实,最终选择妥协,尊重最高裁决,这也间接尊重了大选的结果。
第二个阶段是选举人投票后的计票确认阶段。如果通常对于一个州的选举人团票存在争议。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国会两院会对争议进行审议和表决。不过这也可能存在另外一个情况,两院表决不一致的情况可能会使得结果陷入危机。不过由于各州大多采取了“赢者同吃”的结果,所以选举人投票基本不会出现争议。
历史上也曾经出现过选举人团票争议的时候,在1876年大选,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团票存在争议。参众两院为了避免危机出现将皮球推给了一个按照党派划分的15人专门审议委员会。若两院对审议委员会的建议结果表决,若两院表决不一致,那么由审议委员会的决定为准。最后8比7,将佛罗里达州的选举人团票判给了***和党候选人拉瑟福德·B·海斯(Rutherford B. Hayes)。这其实也是政治妥协的结果,1877***和党联邦政府宣布从南方三州撤出联邦军队,同事***和党方面放弃了三州的执政地位,由民主党主导重建工作。
美国大选有争议,也有程序和法律,解决争议的最终结果是双方达成某种政治妥协,而各种审议和裁决的过程也就是谈判的过程。虽然是选总统,但是候选人还必须依托背后的政治势力,若候选人不依不饶不寻求妥协,不示弱,那么也会被本党所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