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民法典的用电人的交付电费义务有哪些规定

电是现代生活最为重要的能源,任何电子设备、电器都离不开电,我国的电分为居民用地和工业用电等,两种用电的电价是不一样的,那么民法典的用电人的交付电费义务有什么规定?我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一、民法典的用电人的交付电费义务有哪些规定

民法典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

《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的交付电费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第六百五十五条 用电人的安全用电义务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安全、节约和计划用电。用电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用电,造成供电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供用电合同具有哪些特征

供用电合同除具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外,主要具有以下特征:

(一)合同的标的物是特殊的物品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的标的物为电、水、气、热力。这类商品既是生产、生活中的必需品,又是由有关单位垄断供应的,因此,为保障人们生产和生活的需要,法律不能不对其予以特别规制。

(二)属于格式合同

这类合同一般采用定型化的合同,合同条款是由供方单位拟定的,用方只能决定是否同意订立合同,而一般不能决定合同的相关内容。尽管用方在标的物的用量、用时上可以提出自己的要求,但最终的决定权完全在供方。所以,这类合同属于格式合同。

(三)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

由于电、水、气、热力的供应和使用具有连续性,因而合同的履行具有连续性。在合同规定的期间内,正常情况下,供方须连续地供电、水、气、热力,用方须按期支付相应的价款。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如果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如果经催告后仍然不支付的,供电人可以按规定停止供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