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是如何断案的?
呵呵,一楼回答的很幽默。虽然目前有这样的风气,但并不是所有的法官都这样,不能以偏概全嘛。但楼主问的这些问题很抽象,尽量解释吧。
从我接触的情况来看,正常法官判案时:
第一,法理因素:法律法规,最高院司法解释,地方政府及部门规章,以及上级法院传达的思想,本行政区域法院的内部精神,学者观点等。这些因素并不一定按前后顺序排名,一般都会有个司法实践,也就是以法院内部大方针确定,但前提是法律在这方面尚存在空白。
第二,公平理念。尽管有时候法律是明确这样那样规定的,但法官会考虑到社会舆论、当事人的客观情况等,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做适当调整。
第三,作为法官本身,断案的必要因素包括理论知识过硬,实践经验丰富,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哈哈,当然是有些形而上了,实际上我认为能做到问心无愧是很不容易的。
第四,法院不是你家或我家开的,法官也不会专门考虑一方当事人的家长里短,他是站在天平中央,来尽量平衡原告与被告之间的利益冲突,所以只要公正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