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意义上平等的含义
“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一般指法律实施上的平等,不包括立法上的平等。主要内容有:所有公民平等地享有权利和平等地履行义务;在我国,任何公民都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允许有超越法律规定的任何特权;所有公民在司法上一律平等,即实施法律、执行法律和使用法律上平等;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指法律赋予公民权利能力上的平等,同等条件下公民具有获得相同权利的资格,并不表示行为能力上的平等。可见,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只是法律范围内的平等,并不是事实上的平等。 以中国法律为例(1)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也都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这条讲的是,只要你是中国公民,你就能享受法律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没有任何人或单位可以剥夺(法律规定的除外)(2)公民的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对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予以追究,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这条讲的是只要你是中国公民,那么你的合法权益就受法律保护,没有特殊性。侵犯其他人的合法权益必然要依法予以追究。(3)在法律面前,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 这条所说的是不论你是什么身份地位等等,都不能强迫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