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业务可分为什么

法律分析:非诉讼业务

(一)咨询及文书业务

1、法律咨询及代写诉讼文书。代书包括:诉讼文书,包括起诉状、答辩状、上诉状、申诉状等;有关法律事务文书,包括委托书、遗嘱等;非法律事务文书。

2、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专项法律业务

1、公司专项法律业务

包括企业的设立和解散的相关事务,公司日常经营管理中的一般法律事务,投资及项目开发、金融融资、公司证券业务、收购与兼并、企业的租赁、承包、托管、知识产权、劳动人事等特别法律事务。

2、建筑与房地产专项法律业务

包括创设公司阶段中的计划拟定、谈判参与、报审文书准备、代为报批等事务;土地使用权取得阶段土地征用、国有土地出让、转让中的涉法事务;拆迁阶段的文书处理、纠纷解决、文件报送等事务;工程建设阶段中招投标文书的准备、起草、审核及工程和设备合同履行的监督等事务;房地产经营阶段中的销售、出租、抵押融资等环节的事务;物业管理阶段中的相关事务等。

3、金融、证券、保险专项法律业务

包括金融机构法律顾问业务,存、贷款法律业务,票据、信托、外汇法律业务,期货、债券法律业务,租赁法律业务,国际结算、国际融资法律业务,保险法律业务,以及涉及信用卡、电子银行、网上支付、外资金融保险机构的设立等领域的法律业务。

4、知识产权专项法律事务

包括知识产权申报代理,产权管理协助,产权转让代理,专项知识产权代理,权属代理,侵权代理,技术对比咨询,纠纷代理,提供以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技术合同法、信息网络法、商业秘密法、不正当竞争法、反倾销法等为主要内容的全方位知识产权法律业务。

5、商帐管理,非诉催收事务。

(三)其他非诉讼法律业务

1、商务资信调查

2、见证

3、公证。

4、代理合同、协议的谈判、协商、草拟、审查、修改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条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保障安全生产的要求,依法及时制定有关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并根据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适时修订。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