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司法考试具备什么资格和条件
参加司法考试具备的资格和条件如下:
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具有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或者高等院校其他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5)品行良好。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的;司法资格考试。
(3)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的。
(4)依照《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试行)》第十八条规定,被处以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的;或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考试时间及报名程序:
考试时间:
国家司法考试一般确定在每年9月的第三个周末举行;其中,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于9月22日开考。2019年国家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于6月5日至6月20日报名,考试时间为8月31日、9月1日。主观题考试网上报名确认时间为9月7日至11日,考试时间为10月13日。
从2018年开始,有关部门将对司法考试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司考改革,用高标准倒逼高质量。
报名程序: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条件和报名事项在司法部公告及有关文件中公布。各地司法行政机关根据司法部公告和有关文件,确定并公布本地具体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有关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布。
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在公布报名事项时,应当明确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报名。在户籍所在地以外工作、学习的人员,可以在其工作、学习地报名。
司法行政机关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的,应当要求报名人员本人到户籍所在市(地、州、盟)司法行政机关指定的报名地点办理确认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