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30天里放人和37天里放人的区别?
刑事拘留30天里放人和37天里放人,如果在法定期限内释放,没有本质上的差别。但如果37天还没有释放,一般就转为逮捕,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为30日,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最长时间为7日。
这里的30日是最长时间,如果案件侦查清楚了,是不用非30日才申请检察院批捕的。也可以在5、10等任何一日内提请批捕。是看不出区别的。如果37日放人,那就肯定是检察院不批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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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第九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案件进行审查后,应当根据情况分别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对于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应当立即执行,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不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说明理由,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同时通知公安机关。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