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买房子要注意什么法律问题?
一、在 上海 买房子要注意什么 法律问题? 在上海 买房 子需要注意法律上的问题有: 1、开发商的开发经营资格必须合法。就是开发商必须具有《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 》和《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 证书》,并在其资质规定的业务范围进行开发的; 2、开发建设的手续必须合法。开发项目必须取得《 土地使用权 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 程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3、经营行为合法。现房销售除上述条件外必须经过验收合格,项目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 讯和绿化等配套建设已经完成或者已经确定完成日期,落实了 拆迁 安置,落实了物业管理,并且按规定向房地产 管理部门验核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期房预售除上述条件外还必须取得《 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 4、在签订合同时,一是要选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建设部的《 商品房 购房合同 》(示范文本),该合同文 本内容比较全,并且规范;二是注意把开发商承诺的内容写进合同。 5、如果你买的是住宅,在交房时,要向开发商索取《住宅使用说明书》和《住宅质量 保证书 》。 相关知识: 1、 定金 可不可以退? “ 订金 ”与“定金”是不同的法律概念。这是开发商欲规避法律责任的惯用做法。《中华人民***和国 担保法 》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商品房交易中,买家履行合同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若买家不履行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发展商不履行合同的,应双倍返还定金。 而订金并非一个规范的法律概念,实际上它具有预付款的性质,并不具备担保性质。商品房交易中,如买家不履行合同义务,并不表示他丧失了请求返还订金的权利;反之,若发展商不履行义务亦不须双倍返还订金,但这并不意味着 合同违约 方无须承担 违约责任 。 2、合同签订后,因价格变化原因可以反悔吗? 商品房也是一种商品,买卖双方签署合同后,没有发生约定和法定的 退房 理由,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需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从法律上讲,开发商降价对老业主来说是很难维权的,这属于房地产交易的风险。除非合同有约定,如果签合同时开发商有书面承诺,承诺不降价,或若降价就赔偿业主损失,这样就可以获得赔偿。打砸售楼处只能徒劳无果,甚至会构成犯罪。 3、“五证”和“两书”是指?购买手续不全的商品房会有什么风险? “五证”是指《国有 土地使用证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二书”是指《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 风险:1、业主取得权属证书的期限无法确定;2、为取得权属证书,需要支付额外费用,如需补交 土地出让金 ;3、只能取得使用权,不能取得权属证书,不能上市交易;4、可能被政府以违法建设强制拆除。 不管是本地亦或是来自其他地区的人在上海有能力购买房屋的话,应该是时刻注意有些法律的问题必须及时弄清楚才能防止自己支付房款后又被对方所侵害的,因为房地产相对于老百姓来说更加有资源上的优势,一旦在老百姓没有注意到某个合同的漏洞时,就会被对方钻了空子而难以得到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