妹妹要10万大洋,哥哥不愿意给,为什么妹妹一纸诉状,哥哥赔了50万?
在古代,男子和女子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女子可以说是男子的附属品,而这一落后的封建思想也一直延续到近代,直到1912年,中国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灭亡,国外平等自由的思想传入,我国的女性才逐渐开始追求平等。近代以来,新旧思想交替,男女平等的观念也慢慢随着历史的发展而被人们所接受。
而民国时期发生的一起妹妹和哥哥们争夺家产并且最终胜诉的事件也表现出女子的地位正在随着社会进步而慢慢提高。而这位第一个通过法律手段来继承遗产的女子就是盛爱颐,通过打官司,她从她哥哥继承的遗产中成功分到50万两白银。
这个遗产争夺案件在1928年9月5日公开审理,但审理当日,原告盛爱颐和被告都未曾出面,而是委托律师进行审理。原因之一是原告被告是血肉至亲的兄妹,且他们都是名门之后,未亲自来参加审理也是维护家族声誉。
而原告盛爱颐和被告盛家五房男丁他们的父亲就是中国实业之父——盛宣怀,作为洋务派的代表人物之一,盛宣怀在逝世之前给家族留下了巨额的遗产,还成立了相应的家族基金,本意是希望自己的子孙日后衣食无忧,但没想到有一天他的儿女会为了遗产争夺对簿公堂。
原告盛爱颐是盛宣怀的七女儿,出生于1900年,是上海有名的才女,更是有着平常女子没有的独立思想,也正是因为她有这样先进的思想,她才敢在受到男女不公的对待时勇敢站出来,追求属于自己的那份利益。至于盛爱颐为什么要告自己的亲哥哥,还得从家中的巨变说起。
在父亲盛宣怀去世以后,1927年,盛爱颐的生母庄夫人也去世了,作为家里的顶梁柱,庄夫人的去世让家里的几个男丁一下子失去了管束,他们纷纷要求着要把家族基金里的钱拿出来分掉。再加上1928年,北洋军阀覆灭,盛家原本优越的外部环境也开始变得恶劣起来,乱世之下,盛家的巨额财产就变成众矢之的。
保险起见,盛爱颐的哥哥盛恩颐提出解散基金,平分财产,并受到家族内其他男丁的一致赞同。而盛爱颐也知道,时局动荡,在这种情况下把财产分掉也不是一个很糟糕的选择,至少能够被家族内部的人所持有,也不算是太糟。几个哥哥们把遗产平分后并没有给盛爱颐分一份。
虽然按照当时的法律盛爱颐有权分到遗产,但从小耳濡目染封建思想的盛爱颐还是没有站出来,这对她来说需要莫大的勇气。而最终促使盛爱颐一纸状书讲哥哥告上法庭的是10万大洋。原来,父亲去世以后,家里的哥哥们开始各过各的,而盛爱颐当时想要出国留学,留学需要一笔费用,10万大洋。
虽然对分到遗产的几个哥哥来说不多,但自己却拿不出这笔钱,于是盛爱颐向自己的亲哥哥盛恩颐提出希望他可以帮助自己,但是没想到,自己的亲哥哥却咬定自己没有钱,和其他四房商量后拒绝了盛爱颐的请求。因此,盛爱颐一气之下带着八妹盛方颐把自己的五房男丁全部告上了法庭。
而当时国民政府已经同意全国,讲究男女平等,在这样的条件下,盛爱颐最终胜诉,获得50万两白银的遗产。现在看来,如果当初盛恩颐选择给妹妹10万大洋送她出国留学,盛爱颐也不会一气之下将他们告上法庭,最终还得承担50万两白银的损失。而盛爱颐在这场遗产争夺战中的胜诉也表现着民国时期女子地位正在逐步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