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权限是什么
法律主观:
所有刑事案件辩护人的权限:1、接受委托担任辩护人的权利;2、审查起诉阶段提出辩护意见权;3、参加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权;4、经被告人同意,提出上诉的权利;5、对超过法定期限的,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6、代理申诉、控告权。
法律客观:《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七条 辩护人的责任是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减轻、免除其刑事责任的材料和意见,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在侦查期间可以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变更强制措施;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和案件有关情况,提出意见。 第四十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