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浒传与法律

《水浒传》中,出现了北宋的四大刑罚,这四大刑罚分别是刺配、凌迟、仗刑和灭九族。

刺配应该是《水浒传》当中最常见的一种刑罚。他主要指的是当犯人犯罪的时候,给他脸上刺字,接着把他流放到一些偏远的地区。这其中比较出名的是林冲,林冲因为受到高衙内的陷害,被高俅刺配,然后发配到了遥远的沧州。宋江因为不满阎婆惜和张三之间的关系,把阎婆惜杀死了,郓城县令便把宋江判了个?刺配?,也是先在他脸上刺字,然后把他发配到了江州。杨志护送生辰纲不利,也被大明府的知府,先在脸上刺字,然后把他发配到了边远地区。

仗刑,几乎是和刺配在同一时期的一个刑罚。他主要是让犯人接受严厉杀威棒的刑罚,也就是要用比较重的木棍子在背上狠狠打,几乎受到过刺配的官员,都受过杖刑和杀威棒的刑罚。

凌迟差不多也是北宋最著名的一种刑罚,他就是用小刀在人身上一刀一刀的刮,直到刮到这个人没有气息了为止,甚至有的时候要刮三千多刀的时候。最出名的例子,就是王婆被县令判为当街凌迟,就是在大街上对他一刀一刀的剐,可以说也是让她为撮合西门庆和潘金莲的事彻底地懊悔。

灭九族也是北宋四种最严苛的刑法之一。它主要就是因为一个人犯的案子实在太大了,要把他的亲戚和朋友全部杀死。当晁盖等七人劫取生辰纲的时刻,当时的县令就说,这样的刑罚是要被灭九族的;从这里也证明在北宋的时候已经有了灭九族。 综上所述,在北宋的刑法系统中,可以说刺配、杖刑、凌迟和夷灭九族是北宋最重的四种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