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其他日期没写,上面只是写了2009年12月31号前还清,到现在不想还得意思,这个欠条还有法律效应吗?

这个欠条具有法律效力,依据法律规定,您应该在2011年12月30日前起诉,如果在2011年12月30日前你还不起诉的话,超过了法律规定的2年诉讼时效,你虽然可以起诉,但法律规定,即使判决下来,对方不还钱,得不到强制执行。所以从2010年1月1日开始算起,两年内如果他还不还钱,你一定要起诉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