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毅清辩护词?大家怎么看?

黄毅清涉毒案一审宣判,黄毅清贩卖毒品罪被判处十五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

法庭查明的主要事实部分为:

2018年12月至2019年7月间,被告人黄毅清经事先与购毒人员余某某联系,在其家中及居住的小区附近,先后5次将5包***计约80克“冰毒”贩卖给余某某。

对于这个结果,吃瓜群众大部分认为大快人心喜大普奔,小部分认为判轻了,应该直接无期,还有一部分认为应该让周立波跟黄毅清当狱友,一起去吃牢饭减肥皂打嘴炮。

微博上放出了黄毅清律师的辩护词,长篇大论的为黄毅清鸣冤,认为黄毅清是在没有证据、没有证人证言的情况下,被周立波暗地打击报复,栽赃陷害入罪。

该辩护词文笔粗糙,逻辑也有点乱,几句话能说明白的事情至少两页去填充,笔者能够真切感受到律师的敬业,以及败诉后代理费可能被扣掉一大半的沮丧感。

因为辩护词又臭又长,所以我就不逐字逐句的点评了,摘几个要点吐槽一下过过瘾就好。

首先律师辩护词并不是法庭调查的事实部分,只是律师的单方陈述,以及自己对于案件的看法。我们常年被那些狗血律政剧忽悠,很容易就认为律师就是靠着耍嘴皮子忽悠法庭,只要你有赵本山卖拐的口才,任何案子都能被你忽悠瘸了。其实现代司法并不是这样,法庭就是控辩双方围绕一个核心论点举证,谁的证据链条更加完整,可以更加清晰的指向自己的观点,那么哪一方就能胜诉。

就像《无人区》中警方掌握了大量证据证明老大贩卖鹰隼并且暴力抗法,但潘肖却找到一个关键证据,让警方的证据链条被阻断,结果让老大被无罪释放,这是比较符合现代司法的写照。

而黄毅清律师的辩护词,全程煽情撒狗血,几乎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反驳证据,只是一个劲向司法机关提问,并且对于法庭质证环节不予认可。这种满地打滚的论述,更接近于古代衙门打官司,比如《审死官翻案》、《九品芝麻官》里面的情节,谁口水多谁占理,老爷就更相信谁。

辩护律师认为黄毅清是因为微博指控警方为周立波提供保护伞,所以遭到打击报复,那就应该举出相应证据证明有这种事情。另外他认为这种打击报复作为起因,导致黄毅清被栽赃迫害,明明没有贩毒,却被一个莫须有的证人证言给定罪。

说实话,黄毅清这种在微博上放放嘴炮的人,如果不是真的有石锤证据,警方不可能因为他乱放炮就抓了,然后强行扣一个贩毒罪进行打击。这种说法未免太看得起黄毅清,也太看得起周立波,如果周立波真有那么大能量可以操控司法,那他也不用在老美发文,指责***青团把他列为禁毒反面教材了。

黄毅清的庭审材料目前虽然没有公开,但我相信司法机关不可能只靠几个证人口述就定罪,还判了最高档的十五年徒刑,肯定有相对完整的证据链,足以证明黄毅清贩卖甲基丙胺八十克的事实。

律师辩护词之所以用春秋笔法避重就轻,那只是履行业务罢了,并不能作为证据去看待。

相信司法,相信国家对禁毒的态度,对于黄毅清这种人绝不姑息,而对周立波的公正处罚,一定会在不久的将来看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