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婴儿必须坐安全座椅吗
法律主观:
目前新交规还没有规定儿童使用安全座椅,不过个别地区有规定儿童乘车要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如 深圳 、 海南 、山东、 上海 等有规定。 深圳 根据2015年1月1日起深圳实施的新交规,交通法规关于儿童安全座椅规定12周岁以下儿童不得乘坐在任何类型汽车的副驾驶位置,4周岁以下儿童必须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否则将处以300元罚款/次! 海南 《海南省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代码及处理规定手册》中看到,“行人不在人行道内行走,罚款20元或 警告 ;乘坐两轮摩托车未正向骑坐罚款50元或警告;驾驶非机动车搭载学龄前儿童未使用安全座椅罚款30元;驾驶自行车搭载1名12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的将处以30元罚款”等规定。 山东 2014年8月1日,《山东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条例》将正式实施。条例特别规定,未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不能坐在副驾驶位;未满四周岁的未成年人乘坐家庭乘用车,应当为其配备并正确使用儿童安全座椅。
法律客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交通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驾驶校车、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7座以上载客汽车以外的其他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二)驾驶校车、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二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 (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四)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行的; (五)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 (六)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 (七)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 (八)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校车的; (九)驾驶载货汽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百分之三十以上未达到百分之五十的,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十)驾驶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一)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或者设置 警告 标志的; (十二)驾驶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公路客运汽车、旅游客运汽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上道路行驶的; (十三)驾驶校车上道路行驶前,未对校车车况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进行检查,或者驾驶存在安全隐患的校车上道路行驶的; (十四)连续驾驶载货汽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 (十五)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