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归,给,赠与"是一个意思吗?
真是一个严谨地学者,我水平有限,试着给你分析一下。
首先,赠与(有时称赠予)是一个绝对的法律名词,是不可以随便替代的,即使它和给付、给予等意思有想通之处,但是你也说法律要扣字眼,在严谨的情况下应当是保证其原字原意较好。
赠与是一个双方单务行为,有赠方的意思表示和让出行为,加上受赠方的接受行为,民事法律关系就可以得以建立,应当说赠与主要体现的是一个无偿、义务的行为意思。
“归”,这个字通常出现在哪里呢?出现在刑法里,例如“利用职务之便,采取侵吞、骗取等手段,将非法所得归其个人所有的,是……”,主要体现的是权属的意思,带有明确的占有或所有的行为意思。
”给“这个字太通用了,实在是无法再做详细地解析。
故而,如果从词面上的意思来说,基本是一致或者想通的,但是在法律用语里面,可能体现出一种主观的意思倾向。
如上回答,仅作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