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处要放弃继承公证书是否合法

法律主观:

不需要,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通过意思表示,放弃其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只要作出明确的书面或者口头说明即可,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对该说明书进行公证。,我国法律规定允许公民自愿放弃自己的继承权,但放弃继承权应当依法做出明确的意思表示,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放弃继承权公证是公证处依法证明继承人放弃自己享有的继承他人遗产权利的意思表示真实、合法的活动。,继承开始后,知道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应当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和遗嘱执行人。继承人中无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或者知道被继承人死亡而不能通知的,由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负责通知。,人民法院在审理继承案件时,如果知道有继承人而无法通知的,分割遗产时,要保留其应继承的遗产,并确定该遗产的保管人或保管单位。从上述法条可以看出,知道被继承人死亡消息的继承人有及时通知其他继承人的义务,无继承人知道的由被继承人的单位或者其住所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履行该通知义务,同时,人民法院在分割遗产时也应保留未得到通知的继承人应当继承的份额。,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则,即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均分配遗产。,该法条中的一般是指法律没有特别规定的情形。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有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抚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和少分,这是继承法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放弃遗产可以去公证处办理公证,但是这是一种自愿行为,当事人可以选择去,也可以选择不去。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