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招标的主要风险有哪些

风险一:招标人在不具备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招标

在招标条件不完备的情况下招标,招标人将面临行政监督部门责令改正、罚款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会导致招标无效。若项目最终未获批准,招标人将可能损失前期所投入的费用。若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或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因未履行审批手续被认定招标无效的,招标人还要向中标人承担缔约过失责任,甚至是违约责任

风险二:串通投标

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等;

风险三:中标人转包、违法分包

中标人在中标后转包、违法分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行为,此类违法行为通常在招标人和中标人签订的合同中也会加以限制。但中标人为了谋取利益,往往违背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采取转包、违法分包行为。

风险四:黑白合同

在招标投标领域内,“黑白合同”主要表现为:招标人向中标人提出压价、增加工作内容等违背中标人意愿的要求,以此作为发出中标通知书或签订合同的条件;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招标人、中标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招标人与中标人按照招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后,又签订与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合同等。

风险五:违法资质挂靠

“挂靠”不仅会导致承包人与挂靠人之间的挂靠合同无效,还会导致承包人与发包人之间的施工合同无效。严重时,易导致工程项目发生安全事故。

建设单位应从自身做起,在招标投标过程中,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对每一个环节进行监管,做好防范,把法律风险控制在源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