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案自首没如实交代同案犯,到法院时又交代了,请问还算是自首吗

1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2根据上述法律条文规定,投案自首没如实交代同案犯,到法院时又交代了,,是自首行为,

可以减轻处罚或者从轻处罚。

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