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方能要求施工方支付农民工工资吗?有法律依据吗?
1、你如果是单位负责人,果断必须要求施工方支付农民工资,而且在支付施工方工程款时,必须把农民工叫到位(必要时在工地上贴公告),按农民工花名册支付,最好选择使用现金支付,并注意在支付过程留好音像资料。农民工领取工资后留一份按过红手印的花名册。(每年到年底,都能看到农民工拉横幅封门堵路讨要血汗钱,那是因为工程转包过程中,其中一个环节上的包工头因为管理不善,面临包不住,最终选择卷款消失。到收场时好多甲方单位迫于地方政府的压力,出于维护社会稳定需求,重复支付农民工工资。)
2、如果你要为领导提供决策,领导为维系各种关系平衡,你一定要建议第一条,最终至少要让农民工拿到90%的工钱。
特别是你描述的“施工方挂靠的公司出现运作不正常”施工中“工程出现梁裂缝,本5月20日完工的工程,现11月5日还没完工,一直在讨论方案”这已经很显然是承包人把你们的工程转包出去没有起到监管职责,致使出现重大失误。这个时候,无知无能的某个承包人只有在你单位同意支付返工的所有费用时才会没有压力去干你们的工程,这你们单位发包的领导颜面给哪里放,钱从什么名目来出?所以基于你描述的,一定要做好防范施工方挂靠公司失踪法人在幕后指使其心腹向你们单位超合同支付工程款。
3、既然你说到“逼建设方超合同支付工程款”这个程度上了,也给你们说下防范吧,你们单位在工程上的联系人,建议在一个办公室办公,并在集体办公室安装可靠监控设施,能在外面搞工程,多少都不是什么善人,在出现危机时,使出不非法的手段,也不是不会出现。
PS:以上建议可能现在会加大你目前的工作量,但如果这样做了保证你过节时很平稳,祝愉快解决工作上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