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

一、国际法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问题 1、对于条约在国内的适用和地位,目前我国宪法没有作出统一明确的规定。从一些涉及到条约适用的国内立法看,条约的直接适用、条约与相关国内法并行适用、条约须经国内立法转化才能适用几种情况都存在,同时也有相当一部分法律对于条约事项未作出任何规定。

2、目前一般认为,在民商事范围内,中国缔结的条约与国内法有不同规定的部分,在国内可以直接适用,且条约优先,但中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注意:部分知识产权条约除外。

3、对于WTO规则,我国虽然是其缔约国,但不能视其为一般的民商事条约,在我国应属于转化适用之列。

4、外交关系和领事关系条约与中国国内法并行适用,国内法是国际条约的细化和补充。

5、其他条约在中国国内的适用,需要根据与该条约相关的法律规定,结合条约本身的情况进行具体考察才能作出恰当的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