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两国的个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有什么异同之处吗

1.中美人事档案管理的***同之处:

(1) 档案管理纳入法制轨道

运用相关法律规定、档案规章制度保障人事档案利用工作正常进行是中美人事档案利用工作的***同特点。翻开中美两国的档案章程、档案条例、档案规则或档案法,都设有档案利用专门的条款。这些条款、章程为利用者利用档案提供了法律保障,使利用档案的权利不受侵犯。

(2) 重视档案的利用价值

人事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在人事管理活动中形成的,反映个人社会经历、德、才、能、绩等方面的数据和信息的原始记录。中美两国各级政府、部门领导以及档案工作人员都充分认识到人事档案是现代社会人力资源管理的重要工具,在促进人才合理流动以及实现人才优化配置方面能发挥重要作用,利用人事档案信息资源能使机关工作正常开展、能使社会秩序良性运行。

(3)档案管理遵守保密原则

人事档案作为一种信息资源,它记载了档案主体个人的自然情况(姓名、性别、出生地、出生年月、家庭成员)、个人健康、婚姻状况、财产收入情况、职业经历、奖励情况、专业特长等方面的信息,其中有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中美两国在采集人事档案信息、利用人事档案时都规定必须以尊重档案主体的隐私为前提,不得随意公开与扩散档案主体的隐私信息。

2.中美两国人事档案管理不同之处:

(1)档案管理对象不同

在美国,所有的人事档案只对本人或他授权的人开放,不向公众提供利用,在某些州未经人事档案主体授权的人看他人的人事档案是违法的,执法人员也不例外。 在为人事档案利用提供服务的对象上,我国与美国人事档案利用成鲜明对比。我国人事档案主体不能随便查阅自己的档案,而各级党委、组织人事部门对这些档案可以做到一览无遗。

(2)档案管理程序

不同利用人事档案程序,在美国主要包括以下三步:第一步,提交书面授权书。如果利用者是档案主体本人,则提交一份附有正式签名和日期的申请信。如果利用者不是档案主体本人,并且档案主体还健在,则提交档案主体授权的签名信。如果档案主体已经死亡,则应提交死亡证明。假如档案主体年龄已经超过一百岁,则无需提交死亡证明。第二步:提交便于文件中心确认文件所需的信息,包括档案主体任职期间使用全名、出生日期、社会保障号、任职机构的名称、任职时间和离职时间。第三步:列出所需利用的文件或信息,说明利用目的。

我国人事档案在管理程序上内外有别。对于上级领导以及负责管理本单位人事档案的部门领导手续可免,非上级领导或非组织人事部门领导查阅时则要履行审批手续和查阅登记。对于外单位,必须是党员干部且得凭借工作证、调查介绍信、行政介绍信,并在查阅单位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审批表》,得到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

(3)档案利用实施方式不同

利用网络进行查询人事档案信息是美国人事档案利用的主要方式(要查询个人更隐私的信息可以到相关人事档案室查阅)。一方面,美国人事档案利用遵照信息自由法的规定,积极提倡保障档案主体的知情权,对人事档案采取了“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只要是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人事档案必须向符合条件的利用者开放。另一方面,又严格遵守隐私法的规定,人事档案的提供利用必须以尊重档案主体的隐私权为前提,对不能开放的内容坚决予以保护。在我国,许多单位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还处于手工管理阶段,全国性的人事档案网络尚未形成。要查阅或复印人事档案信息必得经过一系列审批手续后,档案管理人员才提供人事档案原件为利用者服务,而且在整个使用过程中,档案工作人员根据利用者的需求提供相应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