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别人告商标侵权怎么办
被别人告商标侵权分以下情况处理:
1、如果是有侵权行为,则是需要停止侵权行为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其注册商品项目与自己注册的商品不符,是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影响到当事人权利的,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确认不侵害商标权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如果对方曾多次投诉他人侵权,且索取赔偿,获得利益,对商标的使用不具实质性,可以以恶意注册为由提出申诉,同时向商标局对此商标做无效宣告。
在注册和使用商标时都是需要按照国家的规定去执行的,如果在未经他人的允许下随意的使用他人的商标也是属于侵权的行为,那么被侵权方是有权利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支付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
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
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
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商标法》
第六十一条 对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有权依法查处;涉嫌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