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场所能否作为律师事务所广告的内容?
能。
依据法律的规定,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法以广告方式宣传,所以可以以办公场所图片作为律师事务所广告的内容,但是图片里面的内容只能有名称、住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邮政编码、电子信箱、网址;所属律师协会;所内执业律师及依法能够向社会提供的法律服务业务范围等,但表现的形式没有规定,只要内容不变,方式可以自己选择。
律师事务所是指中华人民***和国律师执行职务进行业务活动的工作机构。律师事务所在组织上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和管理。它在规定的专业活动范围内,接受中外当事人的委托,提供各种法律服务;负责具体分配和指导所属律师的业务工作;根据需要,经司法部批准,可设立专业性的律师事务所,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可按专业分工的原则在内部设置若干业务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