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是哪部法律规定的

教师节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在1985年1月21日通过的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同意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决定9月10日为教师节。

1986年3月,在全国政协六届四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组的20位全国政协委员联名提出《尽早制定“教师法”案》。提案中写道:“建立一支稳定合格的教师队伍,关系到四化建设和国家兴衰,涉及到千家万户和子孙后代的大事。

扩展资料:

为教师节定在什么日子最合适,政协委员方明征求过冰心、叶圣陶等民进老前辈的意见。冰心建议定在每年春暖花开的时候;

叶圣陶建议定在每年秋季学生入学的日子,让学生在新学年的开始就记住教师的辛勤和光荣。最终1984年12月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中建议确定每年9月10日为教师节,因为在新学年开始,新生一入学,即开展尊师活动。

中华人民***和国教育部——我国教师节的由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