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有困难找什么部门
军人军属可以向当地县级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获得免费 律师 咨询和 代理 服务。 《军人军属法律援助工作实施办法》 第五条除《 法律援助条例 》规定的事项外,军人军属对下列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请求给予优抚待遇的; (二)涉及军人 婚姻家庭 纠纷的; (三)因医疗、交通、 工伤事故 以及其他人身伤害案件造成 人身损害 或财产损失请求赔偿的; (四)涉及农资产品质量纠纷、 土地承包 纠纷、 宅基地纠纷 以及保险赔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