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贷款清收措施办法
一、实行责任清收
严格落实贷款责任追究制度,按照“新陈划段,落实责任。要采取积极措施清收和处理,确保绝对额下降;形成的不良贷款,责任人要全额包赔,否则下岗、停薪、限期收回,确保不出现人为因素形成的不良贷款。对已落实责任、限期收回的要兑现处罚措施,坚决不能一拖再拖、姑息迁就,该停薪的停薪、该包赔的包赔、该下岗的下岗、该法办的法办。
二、实行协调清收
对政府机关财政贷款、受政府干涉、村社集体承贷、企事业贷款等多年形成的不良贷款,各社要及时与当地党委政府或主管部门协调,通过财政拨补、政府及村社的财产进行抵债等方式,协调清收。
三、实行依法清收
对于有偿还能力但拒不还款的赖债户、非信益企业和个人,要依法维权,运用法律手段清收不良贷款。
四、实行专组清收
加强领导,高度负责,成立专门清收小组。
五、实行施压清收
先内后外,内外兼收,搞好门前清。灵活通过对担保人施加压力,力促以物抵债或变卖有效资产偿还贷款。
六、实行处置清收
通过法院,检察院等权力部门,依法扣划、查封等措施清收不良贷款。
一、不良清收的定义
不良贷款清收是指不良贷款本息以货币资金净收回。不良贷款清收管理包括不良贷款的清收、盘活、保全和以资抵债。不良贷款清收管理的对象是全口径不良贷款,重点是四级分类的呆滞贷款、呆账贷款,实行五级分类后的可疑类、损失类贷款及其表内外应收未收利息。
二、如何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
1.加强不良贷款清收力度,尽最大限度清收不良贷款。
2.加大不良贷款的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每笔不良贷款都能落实到人,并限期清收。
3.加强内控制度的管理,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4.加大五级分类中关注类的贷款清收力度,并同时对正常类贷中可能形成不良类的正常贷款的进行监测,以防止新增不良贷款。
5.对新发放的贷款,应加强管理,并做到合法合规,坚决杜绝以贷收贷,以贷收息,以防止不良贷款前清后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