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账上的现金余额超过了限额违法吗?
犯法。公司的库存现金最高限额是根据公司开户的银行,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现金管理条例,依据公司的业务量大致规定的。公司的账上现金太高是及其不合理,也是不安全的。在以前,公司所在地的警所,经常会上门检查库存现金余额的,汇算清缴是不会影响的。
法律分析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企业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核定限额的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零星开支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对开户单位超出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的,开户银行可根据情节的轻重处以罚款。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规定》的规定,日常工作中,可支付现金的业务主要有:(1)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2)收购单位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时支付的现金。(3)单位预借给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法律依据
《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第九条 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天至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第十条 经核定的库存现金限额,开户单位必须严格遵守。需要增加或者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应当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