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做红头文件违法吗

自己做红头文件违法。

有行政管理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可以制定,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 政令统一, 有利于从源头 上防止违法文件出台、促进行政机关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伪造红头文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红头文件都会有具备以下***同特点:

1、设定公民义务或剥夺公民权利无法定依据;

2、违反国家行政处罚法,擅自设定行政处罚内容或自行规定罚没款的收缴方式;

3、无行政审批设定权的机关,擅自设定行政审批事项或增加行政审批环节和条件;

4、规范性文件制定技术上不够规范;

5、强调管理相对人义务多,规定管理机关责任和制约措施少等。

二、红头文件需要盖章后使用具体如下:

1、“红头文件” 并非法律用语,是老百姓对"各级政府机关(多指中央一-级) 下发的带有大红字标题和红色印章的文件”俗称。从制定机关的权限来看,行政法规的制定机关是国务院,规章的制定机关是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19较大的市人民政府,以及国务院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和具有行政管理职责的直属事业单位。而般“红头文件”,有行政管玛权的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工作需要时就可以制定。可见,“红头文件” 实际上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2、广义的“红头文件”就是从字面理解的带红头和红色印章的,既包括行政机关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也包括行政机关不直接针对特定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以及行政机关内部因明确些工作事项而制发的文件;

3、狭义的”红头文件”是专指行政机关针对不特定的公民和组织而制发的文件,这类文件对公众有约束力、涉及到他们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法律用语所称的行政法规、规章以外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范性文件。公众所关心关注的,应该是指狭义上的“红头文件”。大多公司将其作为机密文件,任职文件,紧急文件的别称。

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

伪造医疗红头文件是刑事犯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的意思是指用非法的手段去变造国家机关发布的公文和印章的行为。一般来讲,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会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是剥夺当事人的政治权利,并且还会处罚金。要是情节严重的,是要处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而且也要处罚金。除了伪造国家红头文件犯法,伪造和变造护照,身份证之内的证件,同样也是违法法律的,要负刑事责任。一般情节的,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要剥夺政治权利。因此,在生活中,不要去伪造,变造一些带有法律效应,能证明身份的文件或者证件,证书等。这些行为都是违法行为。一旦违法,刑事责任是逃不脱的。所以不要妄想去挑战法律的底线,要从合法的途径去获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条 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二百八十条之一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或者盗用他人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八十条之二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组织、指使他人实施前款行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国家工作人员有前两款行为,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