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的存在到底是为什么?你支持废除死刑么?
死刑的存在到底是为什么?你支持废除死刑么?死刑,是对重大犯罪分子巨大震慑,为维护社会治安,保护人民的生命起到巨大的保护作用,因此,死刑不可废除。死刑的主要价值是对那些不法分子的威慑,是对与那些受害人给予一种公平公正,并且还是对受害人的亲属的一种安慰。
死刑最主要的价值是让人心存忌惮。次一等的价值是避免用纳税人的钱去养一个罪犯。死刑和其他刑罚一样,都是为了预防犯罪。这可以包括两个方面。第一是特殊预防,那就是把犯了罪的人从社会中隔离开来,避免他继续伤害社会。另一层面是一般预防,就是震慑潜在的犯罪者。死刑作为最严厉的刑罚,从这两方面来说效果都是非常好的。
人生在世,所有的事情都很难说是平等的,但唯有一件事是平等的,那就是大家都会死。在死亡面前,真正实现了人人平等。而其他任何一种形式的刑罚都会因人而产生差异。有权有势的人就可能利用这些差异来削弱刑罚给自己带来的痛苦。
总有人说终身监禁不得保释不得减刑可以作为死刑的替代方案。但是对于某些人来说,你剥夺了别人的生命,你体会不到别人的痛苦和恐惧,对你来说真的有利于你的反省和忏悔吗?而且退一步说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就意味着这个人一辈子都要在牢房里面,耗费纳税人的钱去供养他。普通纳税人犯了什么错要为这种事情买单?
有人会说,即使判无期徒刑的人也是要进行强制劳动的,所以也创造价值,不是国家在供养。这说明你还真不知道监狱里的劳动都是什么程度的劳动,这种劳动创造的价值有多低。监狱进行的劳动改造往往是需要比较大体能并且附加值非常低的工作。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如果附加值足够高的话,这种工作就会有人抢着去干,根本不需要让监狱强制犯人去做了。
中国960万平方公里,14亿人口, 这么大的国土面积,这么多的人口,里面有恶人非常正常。如有心态扭曲之人,有仇视社会之人,有疯狂报复之人等等,这种人,如果没有严厉的法律震慑,对社会,对人民的危害巨大。
有这些人存在,如果废除死刑,社会将得不到安宁。“欠债还钱,杀人偿命”是中国几千年的法律主线,这就是一个国家的“王法”。没有“王法”的社会,就会产生混乱,遭殃的还是普通百姓。如果废除了死刑,就会使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恣意放纵,为所欲为。这也是对于人民生命的不尊重,将会破坏人民对于法律的公正性的信任。
所以,对罪大恶极的犯人采用死刑,一方面能最大限度实现刑罚的预防犯罪功效,另一方面也避免纳税人为坏人长期买单,是一个目前尚不存在替代方案的最优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