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在网购时,买方将商品放入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卖双方对于价款和标的物初步形成合意,随后会提示买方及时付款,故买方将商品放至购物车的行为应视为买方的承诺,买卖合同成立。而买方将货款汇至账户,买卖合同即生效。

网络购物合同纠纷如何进行司法解释?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管辖协议,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网络购物合同如何履行

网络购物合同的履行:1、付款。在注册成为淘宝会员的过程中,买方基于对其注册条款的接受,应视为双方建立委托付款合同的法律关系。在网上购物过程中,淘宝的义务是买方在确认收到货物后无条件地将相应的钱汇给卖方,以确保买方的支付行为及时履行;2、货物的交付。卖方通过物流公司将货物交付给买方的,视为履行合同义务。这一过程涉及买卖双方的销售合同,以及卖方与物流公司的货物运输合同。因物流公司原因违约的,卖方应根据合同的相对性向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后,有权根据货物运输合同追偿物流公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