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院判决生效一个月后付款,如没付有什么后果
一审法院判决后,要将判决书送达给当事人,上诉期限是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过了上诉期,此判决书才生效。而判决书载明十日内给付,那么就要到生效期过十天后,你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如果对方也与你同日收到判决书,并没有上诉的话,4月10日之后才能申请强制执行。具体时间你要向承办法官询问何日送达给对方当事人,并且对方是否上诉没有。
延迟履行利息应该是在履行期限到了他仍未归还时才会计算的。如上述情况的话,你这个款项的延迟履行利息应该在4月10日以后才能计算,计算至还清款项为止,法院一般这个利率是计算为日万分之五来计算的。
不自动履行法院已生效的判决、裁定及调解协议规定的义务,将会承担如下后果: 一、负担执行费。执行费由人民法院按规定向因败诉而负有执行义务的当事人收取。 二、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或迟延履行金。《民事诉讼法》第232条规定:“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的,应当支付迟延履行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按法律规定的利息或者参照国家银行和信用社对当时存款支付的利息计算,由被执行人加倍支付。
如被执行人未按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期间履行其他义务,就应支付迟延履行金,其数额可以根据被执行人未按期履行义务造成申请人损失的大小来确定,同时还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被执行人迟延履行的原因及履行能力等来决定。 三、被罚款、拘留乃至追究刑事责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2条和第104条的规定,对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1000元以下;对单位的罚款为人民币1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上述罚款和拘留措施,对同一当事人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另外,如果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根据《刑法》第313条的规定,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