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台防汛应急措施

法律分析:全面排查隐患。街道办、村(社区)、组三级联动成立防汛指挥部,会同街道应急管理办、畜牧农技站对辖区范围内的河流、堰塘、危旧房等重点区域开展拉网式排查。对各村(社区)应急预案制定、24小时汛期排班、应急物资储备及广播通信设备、标识标牌等开展突击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形成整改台账,明确整改责任,逐一落实预警、避险和转移等防御措施。

广泛宣传劝导。通过QQ、微信群,张贴公告,村村响“广播”等方式,实时发布天气气象信息、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动员各村(社区)网格员对辖区内5个风险点集中宣传内涝、塌陷等灾害的防范、避险及预警信号等内容,提升群众逃生技能。扎实开展防汛防洪安全讲座进学校,着重提高留守学生的安全意识。

强化应急处置。结合辖区范围内地形地势及居民居住地布局,完善制定“1+23”应急预案。整合民兵、党员先锋队等力量,充实防汛应急抢险队和联防自救队。常态化开展防汛应急培训,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畅通应急信息报送渠道,及时更新应急抢险设备、个人救生防护装备,确保反应迅速、处置得当。

法律依据:《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第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上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以及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风险调查情况,制定相应的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队伍;

(三)自然灾害救助应急资金、物资、设备;

(四)自然灾害的预警预报和灾情信息的报告、处理;

(五)自然灾害救助应急响应的等级和相应措施;

(六)灾后应急救助和居民住房恢复重建措施。